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普通高校校地校企合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7〕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转型发展内涵建设,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凸显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按照《衡阳师范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根据2017年工作计划,决定今年继续实施“衡阳师范学院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项目”的建设。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项目共分为两类,具体包括校地合作类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项目和校企合作类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项目。
二、项目建设目的和内容
(一)校地合作类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项目
1.项目建设目的
充分发挥地方政府政策、资金与高校科技、人才的优势,加强校地联系,深化合作,推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贡献率。
2.项目建设内容
各二级学院要统筹整合资源,培育和组建专业团队,与所在地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开展多领域、深层次的合作,特别是人才培养、成果转化、政策咨询、资源利用、城乡规划、经济发展、生态旅游、文化传承、法治建设等方面,深度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促进学科专业发展,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校企合作类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项目
1.项目建设目的
充分发挥高校科技、学科、人才综合优势和企业设备、技术、平台、资金和信息独特优势,推动各类创新要素与教育资源的集聚、整合与共享,实现产教深度融合和校企共享发展。
2.项目建设内容
紧密对接区域战略需求,找准契合点,深度介入,实现教育链和产业链的有机融合。通过校企合作,共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教材,共建“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共建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共同开发研究,以及共建共管专业,大力深化专业综合改革,不断提高创意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能力。
三、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要符合学校办学的定位和发展需求,全面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扣“内涵发展、转型发展、特色发展” 主线。符合二级学院学科专业建设的要求,突出特色发挥优势。符合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
2.合作单位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较高的技术实力和很好的行业影响力,主行业应与二级学院相关专业对口;合作单位具有较高的合作诚信度。
3.项目要有明确的改革目标、切实可行的改革措施以及预期达到的改革效果。项目应紧紧围绕培养应用型人才目标,加强专业特色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4.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前期合作基础,已签订合作协议且进行了实际性的合作。
5.项目申报的主体原则上为各二级学院。
四、项目的立项与管理
1.2017年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项目计划立项不超过5个,2016年已立项“校企校地合作类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项目”的二级学院原则上不再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所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择优予以立项。
2.项目实行二级学院负责人负责制。
3.转型发展办负责对项目进行日常管理,项目建设期为三年。学校将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和中期检查,对项目推动不利、完成效果不好的项目将予以淘汰。项目到期后,由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项验收申请报告,接受学校的项目结项验收。
4.对立项项目,学校每年资助项目建设费5万元,经费的使用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经费开支和管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材料要求
1.各二级学院于4月28日前将《衡阳师范学院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项目申报书》和《衡阳师范学院2017年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项目参评汇总表》纸质稿(含项目申报支撑材料等)报转型发展办公室(校办公楼509),电子稿发送到93290093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2.各项目需在5月5日前准备5分钟的PPT汇报材料参加项目评审答辩会。汇报材料包含项目建设的前期基础、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和方案(包括改革思路和目标、改革措施、预期改革成效)、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衡阳师范学院
2017年3月28日
衡阳师范学院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项目申报书、衡阳师范学院2017年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项目参评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