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国务院《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教发[2015]7号)等文件精神,主动适应基础教育发展和需求,深度推进“一师范专业对接一示范中学”,进一步把我校师范专业人才培养工作落到实处,提升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学校教学事业向更高水平和更高层次发展,按照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内涵发展、转型发展、特色发展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我校决定实施“师范专业校校合作项目”建设,现将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的主体为有师范专业的各二级学院,合作单位须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且具备良好的办学条件、社会声誉和管理水平。
2.前期与合作中学已有良好的合作基础,签订过合作协议,并在指导师范生教育实践、教师互聘、教师教育研究及教学资源开发和共享等方面有较好的合作成绩。
3.项目团队包含双方师资力量,富有创新意识和改革精神。项目团队应具有良好的专业(学科)基础和师资职称结构,从事过教师教育领域的研究工作,有一定的前期研究成果;项目团队中合作中学教师占比不低于团队总成员数的30%。
二、建设内容
1.合作建设实践教学基地与大学生就业基地
合作中学应成为我校师范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充分利用其丰富的优秀教学资源、先进教学理念、科学教学管理以及一线优秀教师资源,参与到我校师范生的实践教学指导。合作建设的大学生就业基地应符合《衡阳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基地建设和管理办法》(校毕字[2013]3号)之规定。
2.合作开发课程资源
双方应该共创、共享网络课程或其他教学资源,有条件的,可以开通双方教学名师的授课直播。双方应根据基础教育发展规律、现状和前瞻,结合我校师范专业现状,开设合适的教师教育类课程或教学项目,如教学案例讲解、教师体态和语言、教学风格、班主任工作艺术等。
3.互聘教师
双方应支持采用短期轮换或长期驻留的方式,互相聘请对方优秀专职教师到自己单位(部门)任职,开展相应教学活动,合作培养我校熟悉基础教育的“双师型”教师人才,合作提升中学教师职后能力。
4.共同开展教师教育研究
双方合作开展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手段的创新研究,编写课程教材;在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对接领域合作开展教研教改项目、课题的申报和研究;合作撰写教师教育类相关论文。
5.其他建设内容
三、项目及经费管理
“师范专业校校合作项目”实行二级学院院长负责制,统一开展项目的申报和运行管理,项目建设周期三年,每年拨付建设经费五万元,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实习基地建设费用从学校基地建设费中另行列支。
四、申报要求
1.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织申报,每个二级学院限报一项。申报时要求提供双方以往签订的合作协议,填写项目申报书。
2.各申报项目准备时长8分钟的汇报课件,由项目负责人在评审时现场陈述。
3.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首批立项建设项目不超过10个。
4.各二级学院于11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稿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稿同时发送至邮箱hysysjk@163.com,预期不予受理。
五、项目考核与验收
项目考核分年度检查和结项验收,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各立项建设项目需每年提供项目建设学年度建设计划和学年度总结材料。
1.年度检查:项目建设期间,按学年度开展项目建设年度检查。年度检查不合格的,暂停项目经费拨付,项目负责人应写出书面说明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2.结项验收:项目建设期满,应该开展项目结项验收。验收合格以后,再拨付第三年经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两年内不得申报此类项目,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项目结项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以双方联合署名的方式共计发表3篇以上教研或教改论文,其中至少一篇被CSSCI及以上收录(要求与本建设项目相关);
(2)申报省级以上研究课题2项以上(要求与本建设项目相关);
(3)每年在合作中学均开展学生实习、见习等教学活动;
(4)每年邀请合作中学优秀学科教师讲课或讲座次数不低于4次,每学期以轮派或长期派驻的方式,互聘优秀教师到对方学校承担教学任务或教研项目。
(5)培养效果良好。学生参加省级以上竞赛获奖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学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数明显增加或者质量明显提高;在学生就业质量显著提升等方面具有可测量的效果。
(6)鼓励各师范专业深度对接合作中学,打造办学特色,提升建设成果。
衡阳师范学院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