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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衡阳师范学院全面服务衡阳经济社会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06-03 11:07   浏览: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确保《衡阳师范学院全面服务衡阳经济社会发展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顺利实施,进一步推进我校转型发展、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能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现就《行动计划》的推进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行动计划目标

部门

服务衡阳经济社会发展合作项目

师均年到校经费(万元)

预期效果

2017

2018

2019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

0.3

0.3

完成项目中规定的任务,取得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且有服务对象单位的成果效益反响证明或被社会媒体报道等。

经济与管理学院

0.4

0.4

0.4

法学院

0.4

0.4

0.4

文学院

0.4

0.4

0.4

新闻与传播学院

0.4

0.4

0.4

外国语学院

0.4

0.4

0.4

数学与统计学院

0.5

0.5

0.5

体育科学学院

0.3

0.3

0.3

音乐学院

0.3

0.3

0.3

美术学院

0.3

0.3

0.3

城市与旅游学院

0.6

0.6

0.6

物理与电子工程

学院

0.6

0.6

0.6

化学与材料科学

学院

0.6

0.6

0.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5

0.5

0.5

教育科学学院

0.4

0.4

0.4

生命科学与环境

学院

0.5

0.5

0.5

注:各部门的服务衡阳经济社会发展项目每年度至少含一项横向项目。

计算依据:1.2016年服务衡阳经济社会发展项目进校经费人均0.3万元。2. 师均年服务衡阳经济社会发展项目进校经费分解的原则参照学校科技处制定的2017-2019年硕士建设单位核心指标分解表”标准:(1)自然科学类学院师均0.5万元/年;(2)人文社科类学院师均0.4万元/3)音、体、美、马院等学院师均0.3万元/;4)申硕主干学院师均0.6万元/

二、组织实施

1.“行动计划实施周期:20174——202012月。

2.各二级学院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以及行动计划的主要任务和目标,认真组建服务团队,积极与衡阳市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联系研讨,科学设计、出台相关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将相应任务进行分解和落实,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扎实推进相关服务项目、合作项目的开展;并于2017630日前把行动计划具体实施方案报转型发展办公室(纸质版及电子版)

3.学校将在行动计划实施期间的每年遴选一批重大项目给予一定的支持,并集中举行签约仪式;同时对已签约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跟踪检查。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不争议。要把思想统一到党委的决策上来,要统一到行动计划的任务上来,不争议,不争论。

2.深入调研,不浮躁。深入政府、企事业单位、社区、乡村,广泛调研,精准掌握他们的发展需求,发挥自身专业特点寻求合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不浮躁。

3. 注重实效,不作假。创新形式,拓宽路径,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等真实合作、精准服务,注重社会服务的贡献度、注重服务衡阳经济社会发展合作项目的到校经费实效,不作假。

四、总结表彰

1.20206月,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认真总结成效,并将成效总结材料报送转型发展办公室。

2.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行动计划工作进行总结考核和表彰行动计划总结考核情况将与该单位的年度考核和绩效挂钩。

3.学校根据各单位“行动计划”目标完成情况及效益,结合“行动计划”总体目标中的“四个度”,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选优秀组织奖特别贡献奖先进个人等奖项,分别颁发证书与奖金


                                                             转型发展办公室

                                                             201763